随着公积金业务的完善,现在已经出现了住房公积金互认互贷的操作。公积金互认互贷指的是职工需要在外地买房,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可以在异地使用的情况。职工连续缴存6个月即可申请公积金贷款,公积金将实现异地互认。那么,异地公积金贷款买房如何办理?
异地公积金贷款买房如何办理?
【1】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缴存公积金中心将核实职工缴存贷款情况,根据实际情况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2】然后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核实无误的按规定时限履行贷款审核审批手续,并将结果反馈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
【3】缴存职工在异地贷款还贷期间,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原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及时告知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和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
【4】标识记录贷款情况,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会在贷款者住房公积金账户后,及时对异地贷款情况标识记录。
以上就是职工申请异地公积金贷款买房的步骤,此外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需配合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开展贷款等工作。异地贷款出现逾期时,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可开展贷款催收等工作,可直接扣划贷款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归还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