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有下列住房消费行为,并按要求能报备相关资料,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
(一)购买商品房
报备资料: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复印件、网签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首付款收据原件。
(二)购买经济适用房
经济适用房包括:所建经济适用房、单位集资建房、集资合作建房、公有住房或公有住房补差。
报备资料:大《房屋所有权证》或《所建工程的基建计划》复印件、《国有土地使用证》复印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购房合同原件,首付款收据原件。
(三)购买拆迁安置房
报备资料:拆迁许可证或房屋征收的复印件、拆迁安置协议原件或房屋征收补偿的协议书原件。
(四)购买二手房
报备资料:《太原市存量房买卖合同》原件、《不动产权证书》原件、《房产交易申报单》原件。
(五)偿还商业银行贷款
报备资料:购房合同原件、商业贷款《借款合同》原件、最近三个月偿还商业贷款凭证原件、商业银行出具的贷款余额证明原件、与提供商业贷款的商业银行签署的《商转公贷款还款协议》原件。
(六)部分偿还商业银行贷款
报备资料:购房合同原件、商业贷款《借款合同》原件、最近三个月偿还商业贷款凭证原件、商业银行出具的贷款余额证明原件、与提供商业贷款的商业银行签署的《商转公贷款还款协议》原件。
(七)组合贷款
报备资料: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复印件、网签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首付款收据原件。
拓展:
太原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借款人属符合相关法律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人,且在申请贷款之日前逐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达6个月以上(含6个月)。
(二)借款人及其配偶均无住房公积金贷款债务。
(三)具有中心认可的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及偿还商业银行购房贷款等用于自住住房消费的证明。
(四)借款人须有稳定的收入和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月还款额不得超过其所提供家庭收入的60%,家庭收入可采用增加辅助还款人的方式补充。
(五)能够提供中心认可的贷款担保。
(六)借款人信誉相对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