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职工到商洛购房公积金贷款怎么贷?有快捷通道了吗?
加快推行西安、商洛两市住房公积金事业同城化发展长效机制建立,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制保护作用,支持西安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来商洛购房贷款需求,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开通互认互贷业务。开通在我市购买自住住房的西安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办理公积金贷款互认互贷业务,西安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与商洛本地缴存职工享有同等贷款权益。
二、优化业务办理流程。在受理西安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到商洛市购买自住住房的公积金贷款业务时,通过“跨市通办”窗口快速受理,开辟绿色通道。
三、简化贷款办理资料。在西安市缴存公积金职工来办理购房住房公积金贷款,只需提供:1.身份证(借款人、共同借款人、担保人)原件;2.银行征信报告(借款人、共同借款人、担保人);3.购房证明材料(网签号或者购房合同)原件;4.首付票据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