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拒绝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买房贷款怎么办?看看赣州公积金怎么法定的?跟随社保网小编来了解一下。。办理资料社保网小编整理如下来看看。
公积金是由公司和个人各承担一部分所组成的,两个部分是由基数和比例来计算。住房公积金是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的,每个月都是需要在固定的时间进行缴存的。公积金调整一般都是一年调整一次的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关系到职工的切身利益,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要按法规法定足额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单位和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及其利息属于职工个人所有,依照国有关法定免缴所得税。
开发商拒绝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买房贷款怎么办?
根据赣市房字〔2018〕16号《关于规范商品房销售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行为的通告》中第四条“不得阻挠或拒绝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法定,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拒绝购房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者可以行使个人权利维护自身权益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同时公积金中心也将对限制、阻挠拒绝购房人使用公积金贷款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约进行谈话通告报出、并责令其限期改正。
赣州市2023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及月缴存额上下限
缴存基数和月缴存额上下限保持2022年水平不变。
1.最高缴存基数根据上一年度职工本人月平均工资确定,最高不高于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我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2022年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和月缴存额上限分别为22980元和5514元(含单位、个人两部分)。
2.最低缴存基数根据我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确定,即2022年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和月缴存额下限分别为1610元和162元(含单位、个人两部分)。
目前赣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是多少?
赣州市行、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按单位和个人各为12%,其它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可根据单位实际情况按单位和个人各为5%至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