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新规2024“两提一降一组合”点这里→鄂尔多斯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深入开展“惠民公积金,服务暖人心”行动,立足“小窗口”服务“大民生”,主动作为、精准发力,再次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新规,打好“提额度、提倍数、降门槛、组合贷”组合拳,2024年4月1日起大力支持合理住房消费需求,让更多的群众享受住房公积金贷款法规红利。
提额度,助力群众安居梦想。
新规优化后
单方缴存职工最高贷款额度50万上调至60万;
夫妻双方缴存职工最高贷款额度80万上调至100万。
高层次人才:
A、B、C、D类最高可贷200万
E、F类最高可贷150万
购买绿色建筑、三个孩家庭:
最高贷款额度上浮10%
单方缴存职工60万上调至66万
夫妻双方缴存职工100万上调至110万
进一步加大了对贷款职工购房资金的支持力度,更好的满足缴存职工的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提倍数,聚焦群众贷款关切。
新规优化后
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
申请金额:不得超过公积金账户余额的倍数
倍数提高:由原来20倍上浮到25倍
举例
夫妻双方公积金缴存账户余额共计4万元
原20倍的最高贷款额度为80万元
现25倍的最高贷款额度为100万元
这意味着缴存职工在公积金账户留相对少的资金贷相对多的贷款,有效纾解了缴存职工购房资金周转困难,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惠民新规的乘数效应。
降门槛,纾解群众还款难题。
新规优化后
借款人提前部分还款最低还款额度
不少于贷款总额的20%至10%
帮助借款人破解了有还款意愿但还款金额少于贷款最低还款额的两难选择。
组合贷,缓解群众购房资金压力。
鄂尔多斯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推出:住房公积金+商业银行=组合贷款
为缴存职工购房提供贷款资金的双重支持,也为缴存职工补齐房价远高于贷款额的购房资金缺口提供双重保护,有效缓解缴存职工购房资金压力。
百尺竿头,更进一步。下一步,我中心将继续聚焦群众关切,释放住房公积金新规“暖意”,着力从优化新规与优质服务两个方面双向发力,拓展住房公积金法规红利的覆盖面,实现群众有呼声与中心有回应的双向奔赴。同时,我中心将持续释放住房公积金新规“暖意”,激发住房消费潜力,提振发展信心,助推我市房地产市场的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