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下半年温州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是多少?
答: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市统计局公布的温州市2021年度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劳务派遣)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9403元,以下简称“月平均工资”)3倍的,即28209元。
2022年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调整年度为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2022年度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工资基数按职工本人2021年1-12月份工资总额除以12计算(工作不满12个月份的,按实发月份工资总额除以实发月数计算),工资口径按国统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法规》列入工资总额的项目确定。其中,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工资基数按同级组织、人社部门核定口径计算。
计算后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工资基数高于市统计局公布的温州市2021年度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劳务派遣)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9403元,以下简称“月平均工资”)3倍的(即28209元),按28209元核定;低于2021年温州市公布的单位所在县(市、区)的最低月工资标准(鹿城区、龙湾区、瓯海区、洞头区、瓯江口产业集聚区、浙南产业集聚区2280元/月;乐清市、瑞安市2070元/月;永嘉县、文成县、平阳县、泰顺县、苍南县、龙港市1840元/月)的,按最低月工资标准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