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人注意!新疆公积金缴存最低基数下限是多少?2023年新疆公积金缴存基数标准调整,职工月缴费是多少?随社保网小编来看看。
新疆住房公积金最低下限是多少?

新疆2023年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标准(上限、下限、比例)
2023年7月1日起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以下简称“缴存基数”)。
(一)缴存基数上限
缴存基数上限不得超过哈密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的3倍。根据(有关部门)市统计部门提供的哈密市2022年度在职职工人均工资总额计算,职工月缴存基数上限额为27844元,职工月缴存公积金最高上限额为6682元。
(二)缴存基数下限
缴存基数下限最低不得低于上一年度劳动部门法定的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调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最低工资标准的通告,市直各部门单位、哈密市、央自治区驻哈各单位,(2023年度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仍按2021年度执行)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620元,职工月缴存公积金最低下限额为162元;巴里坤县、伊吾县2021年度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540元,职工月缴存公积金最低下限额为154元。
单位内部封存职工不进行缴存基数调整,不计入汇缴人数及金额的合计。
缴存比例的确定
职工本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仍执行以往法定,即为最低不得低于5%,最高不得高于12%。
公积金个人缴存比例可以调整吗?
不可以。按照法定,一般情况下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的下限为5%,上限为12%,单位根据自身的经济效益在5%-12%范围内确定公积金的缴存比例,一个单位账户应当确定一个缴存比例,而且单位账户内的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应当一致,不能由职工个人自由调整。而对于自由职业者、个体工商户等没有单位的灵活就业人员而言也是可以申请自愿缴存的,自愿缴存的比例是按照法定的5%至12%之间自由选择。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与工资的关系如何?
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度(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的月平均工资。2023年7月1日后新参加工作的职工,按法定应以该职工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当月工资作为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新调入的职工,以该职工调入后的当月工资或以其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作为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各缴存单位应按照国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法定》(国统计局1990年第1号令)及2021年12月国统计局制定的《劳动工资统计报表制》法定的工资总额口径计算职工月平均工资,并以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并核定其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工资总额组成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工资性津贴和补贴、其他工资四部分。福州机部门(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应按照规范后福州市2022年工资津贴补贴水平核定,工资总额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工资项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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