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灵活就业人员看过来灵活公积金缴存是多少?怎么计算的?随社保网小编来看看。
一、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低于或等于个人所得税起征点5000元/月的,由本人通过“九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自主申报;
二、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超过当年个人所得税起征点5000元/月的,需携带本人上一年度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凭据前往窗口(住房公积金归集网点)申报。

本法所称的灵活就业人员,指年满18周岁且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即男性未满60周岁、女性未满55周岁),未与用人单位形成劳动关系,在我市就业创业且具有符合的法规稳定经济收入来源,个人信用良好,自愿承诺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义务,遵守住房公积金管理法定的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非全日制及新业态从业人员等。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资金由本人承担,属于缴存人个人所有。
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法规法定范围内的单位在职职工,仍应按现行单位在职职工相关法规,由所在单位统一缴存住房公积金。
企业法人代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存住房公积金时,需提前履行公司解散或企业法人代变更等程序,解除法人代身份后才能予以开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