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加装电梯提取公积金申请范围
按照本市对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相关法定加装电梯项目正式施工且已先行支付建设资金的业主(产权人或者公有住房承租人)本人及配偶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资金,不足时业主本人直系血亲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资金,用于加装电梯中个人支付的建设资金。
提取申请人(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业主本人或配偶或本人直系血亲,以下简称“申请人”)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中个人支付的建设资金的,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提取条件:
1、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项目已正式施工且业主已支付加装电梯建设资金;
2、申请人及配偶在本市无住房公积金贷款;
3、申请人无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
4、申请人无其他生效中的提取业务。
上海加装电梯提取公积金办理要件
申请人身份证明和关系证明材料原件:
1、本人办理的:
提取申请人身份证件;提取申请人非业主本人时,还应当提供业主的身份证件以及关系证明材料;
2、委托办理的:
(1)受托人是委托人配偶或直系血亲需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户口簿或结婚证、相关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等可以证明委托人和受托人关系材料,委托人出具的委托书;
(2)受托人非委托人配偶或直系血亲的需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
提取原因证明材料原件:
1、不动产权证(含原房地产权证)或者租用居住公房凭证;
2、业主签订的加装电梯(费用分摊)协议以及电梯建设分摊费用的实际支付凭证或其他可证明业主支付电梯建设费用的材料。
3.本人名下的本市银行借计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