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全市通办吗?具体怎么办理的?
在全市范围内推行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跨区域通办,即在洛阳市区域内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符合我市现行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提取申请人可就近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不再限制由某一服务窗口受理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
通办业务范围
1.购买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
2.购买再交易(二手房、拍卖住房)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3.购买拆迁安置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4.购买公有住房、房改补差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5.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6.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住房公积金;
7.租赁自住住房(公共租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8.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
9.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重新就业且封存满半年提取住房公积金;
10.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住房公积金;
11.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提取住房公积金;
12.出境定居提取住房公积金;
13.享受城镇最低生活提取住房公积金。其他未尽事宜按现行相关法定执行。
服务要求
1.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通过服务窗口、12329热线电话和网络服务平台及时提供业务咨询服务。
2.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应协助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查询、提取业务,配合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做好监督检查、投诉处理工作,协助做好提取宣传与咨询。
3.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受理、审核、审批工作,由提取业务所受理的服务窗口负责。
4.在我市区域内,职工可选择到任一就近的住房公积金服务窗口办理提取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