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提取的城市有哪些?
广西区直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提取条件是什么?
广西区直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提取怎么办理?提取对象及条件是什么?随新社通小编来了解一下。
提取对象和条件:
在广西区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区直中心)的缴存人及配偶(以下统称申请人),购买南宁市城区范围内的新建预售商品房(以下简称商品房)或危旧房改住房改造新建住房(以下简称危改房),符合购房提取条件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直接支付购房首付款。
申请人最大提取金额不超过购买商品房或危旧房的购房首付款(不含贷款),且不超过申请购房提取时本人最大可提取额度(即至少保留100元及百位后小数)。
如何计算提取金额?
例1:张三在区直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计划在南宁市购买一套预售商品房,合同约定需支付购房首付款300,000元,当前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为115,322.45元。他可以提取多少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
按照购房合同约定的购房首付款金额,不考虑其他影响因素,张三在办理该项业务前需自付184,800元,剩余的115,200元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来支付购房首付款。该笔提取业务办结后,不予补提。
例2:张三和妻子王五均在区直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购买一套危旧改新建住房,合同约定需支付购房首付款315,600元,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分别为215,400元、183,230元。他们可以提取多少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
张三和王五需同时向区直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按照购房合同约定的购房首付款金额,不考虑其他影响因素,他们可以提取的最大额度为315,6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