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建造翻建自住房提取公积金怎么提?受理条件是什么?需要什么材料的?
漳州建造翻建自住房公积金提取,可以到漳州行政服务中心提取,条件,材料,提取的流程办理就可以的。随新社通小编来了解一下。

漳州建造翻建自住房公积金提取指南一览
受理条件
1、提取时若有涉及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优先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或组合贷款。
2、办理购、建、大修自住房提取及还贷提取不适用于别墅。
4、职工办理购、建、大修自住房提取并需要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除“带押过户”个人再交易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除外,均应先办理提取再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否则住房公积金贷款放款后只能办理还贷提取。
备注:应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日期之后一年内办理
申报材料
1*缴存职工有效身份证件
2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离婚证和相关部门备案的离婚协议书、法院判决书)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村镇个人住宅建设许可证)
4*工程预(决)算书
5异地户籍证明(户口簿)
6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
说明:1、省电子证照库建设过程中,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能调阅可直接办理,若由于数据不完整等原因调阅不到但确属事实存在的证照,仍可提供原件供核对办理2、建房人及共有权人合计提取住房公积金额度不超过房屋造价的70%
法定时限:受理后3个工作日
办理流程:

办理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除外、服务时间全年统一)
办理地点:漳州市龙文区水仙大街100号漳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A区A201-A212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