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延长工伤康复治疗?具体来了解一下。
工伤康复定点机构完成住院工伤康复计划后,应当及时通告工伤人员办理出院手续。
工伤康复人员在住院工伤康复期间要求延长康复期限的,用人单位、工伤康复人员或者其近亲属应当在住院工伤康复计划完成前提前15日,向工伤康复定点机构提出延长工伤康复期限的申请。对符合继续住院康复条件的工伤康复人员,由工伤康复定点机构出具完整的功能障碍检查及诊断意见并提出延期康复建议后报市劳鉴委。市劳鉴委应当按法定对工伤康复人员的继续康复申请进行评估并作出确认意见。
工伤康复治疗是什么?
工伤康复治疗是利用现代康复手段和技术,为工伤残疾人员提供医疗康复、职业康复等服务,旨在最大限度地恢复和提高其身体功能和生活自理能力,促进其重返工作岗位。工伤康复治疗包括医疗康复、职业康复、心理康复和伤残部位功能恢复等内容,其中心是医疗康复和职业康复。
工伤康复治疗的对象包括因工伤致残或造成身体功能障碍的职工,经过医疗救治后,经过劳动能力鉴定,确认具有康复价值的人员。服务模式上,江苏等地采取“社保相关部门主导法规、经办机构协议管理、协议机构提供服务、用人单位积极配合”的模式,建立多部门协作机制,协同推入工伤康复工作。
近年来,工伤康复服务向门诊和社区康复延伸,将符合的法定的门诊和社区康复费用纳入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提供更便捷、全面的服务。此外,淄博市等地积极探索“日间”诊疗、门诊康复模式,极大提高了工伤保险基金的使用率。
若工伤康复人员需要延长康复期限,应当在住院工伤康复计划完成前提前15日向工伤康复定点机构提出申请,由市劳鉴委进行评估并作出确认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