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没交社保工伤怎么办
用人单位没有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那么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受伤职工可以请求用人单位予以损害赔偿。用人单位应当为职工办理工伤保险,未办理的应当及时进行补缴,在补缴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二、工伤保险怎么报销
1、首先用人单位应该在一个月内向劳动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如果单位不申请的话,自己写份工伤认定申请,向当地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提交的资料包括: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3、劳动局做出工伤认定决定
4、伤者去有资质的医院做伤残鉴定
5、把医院的伤残鉴定交给劳动局和用人单位(最好自己复印一份保存),劳动局会发“工伤认定通知书”给用人单位。
6、单位开始赔偿,主要包括伤残补助金、医疗费。
7、每月20日至30日办理工伤保险手续。
三、工伤保险和意外保险的区别
工伤社会保险是一种政府行为,而人身意外伤害险是一种商业行为。
1、实施保险目的不同。工伤保险是政府的一项社会保障政策,人身意外伤害险商业性较强,以利润为经营目标。
2、实施方式不同。工伤保险是强制性保险,人身意外伤害险的实施是在双方自愿基础上产生的。
3、实施范围不同。工伤保险的被保险人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是一种劳动关系,人身意外伤害的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的关系是一种等价交换关系。
4、保险基金来源不同。工伤保险是贯彻劳动者个人不缴费原则、保险费全部由企业单位承担,摊入成本,当收支不平衡时,国家财政给予一定的补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一般是根据保险合同的规定,由投保人负担。
5、保险金额确定和给付不同。工伤保险金额完全依照社会保险法规的规定给付,人身意外伤害险的理赔金额则是由保险人与投保人双方确定的。
6、保障程度不同。工伤保险所提供的保障水平一般仅满足于被保险人的基本生活需要,人身意外伤害险所提供的保障水平的高低完全取决保险双方当事人的约定和投保人交费的多少而决定。
7、法律关系不同。工伤保险属社会保险法规范畴,受国家法律法规调整;人身意外伤害险是属经济合同法调整范畴,由经济合同约定的内容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