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全国多地陆续宣布修改计划生育方案、提升生育待遇,延长生育假期等。产假休假时间一般是从产前开始休假那天计算,产假期间是带薪的,有产假工资收入,但需要在休假之前向单位提交产假申请,得到批准后再休。下面随新社通小编一起来看看湖北产假新规2023-2024详情。
一、湖北产假新规2023-2024年有多少天?
湖北产假从原来的128天延长至158天!为了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在2021年11月26日的时候,湖北省有关消息,出了产假从原来的128天延长至158天,其中剖腹产的话还可以额外增加15天假期,只为给女性足够的时间进行休养。
湖北产假2023新规
据社保网小编了解,现目前湖北调整了计划生育条例,为了可以更好的照顾产妇和新生儿,在女性休产假期间,其丈夫也享有陪产假,从前期的7天延长至15天,即半个月的时间,产假是可以一次性休完,如果说不想连续休完的话,可以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多次休假。
各城市2023产假新规
1、武汉
湖北武汉对于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只要多生育一个就会增加15天的时间,比如说是双胞胎,在法规的98天基础产假上加15天,以此类推。
2、黄石
黄石的计生委针对女职工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产假15天,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产假42天,且产假期间的工资标准和产假前的工资标准要高于生育津贴。
3、十堰
目前十堰市对于还处在产假和30天生育假中的女职员,可以按照2023湖北产假新规享受延长至60天的生育假,如果已结束产假则不再补休延长。
4、宜昌
对于符合有关法律结婚的夫妻,在宜昌夫妻双方每年可以各自享受育儿假各10天,假期为工作日,不包含节假日,育儿假期间的工资,按照本人正常出勤应得的工资发给。
5、襄阳
襄阳法规用人单位对于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其中用人单位应根据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标准和应享受的产假天数计算高出部分,按月或按约定支付给女职工。
湖北产假是128天还是158天
根据新修订的有关法规,湖北相关部门已经表明只要符合生育法规的妇女,除了可以享受固定的98天产假以外,适当的增加了60天的奖励假,所以现目前湖北省的产假天数为158天。
在产假158天中分娩前可以休15天,所以产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开始计算,但是每个地区每个单位的具体法规不太一样,要根据当地情况来判断,如果经医院检查鉴定未确定预产期,可以凭相关证明提前开始休产假。
二、2024年湖北产假工资与生育津贴怎么计算?产假工资与生育津贴如何区分?
很多人对产假工资和生育津贴二者概念并不清楚,具体的区别如下:
生育津贴指的是有关法律、法规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为员工承担生育津贴的主体是社保机构。
产假工资指的是员工休产假期间,企业为其发放的工资。为员工支付工资的主体是用人单位。
为什么会存在产假工资与生育津贴金额不一样的情况?
1、两者计算的天数不同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法律法规女职工的产假天数为98天,但是我国各省市还公布了自己的标准,例如广东省就有奖励的80天产假。但是,额外增加的产假是不能享受生育津贴的。因此计算生育津贴是按照98天产假天数来计算的,而对于80天奖励产假期间的工资,则由用人单位按照女职工产前工资标准来支付。
2、两者计算的基数不同
生育津贴=职工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法定的假期天数。
如果女职工生育时所在用人单位实际申报缴费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是9000元,那么正常生育分娩核发的生育津贴就是:9000÷30×128=38400元。
用人单位无上年度职工月平均缴费工资的,生育津贴以本年度职工月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计算。
如果用人单位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与女职工本人的月平均工资不同,那么生育津贴的金额必然会与产假工资金额不同。
一句话总结:生育津贴≥产假工资,企业不用重复支付职工工资;生育津贴《产假工资,采用就高原则,用人单位需补差额发给个人。
三、湖北产假工资如何发放?
如果女职工在休产假期间已经享受了生育津贴、医疗补贴等待遇,
若生育津贴高于员工平均工资,企业不用再向其支付产假工资;若低于平均工资,用人单位则需要补足差额。
而对于超过生育津贴支付期限、未达到生育津贴领取标准、或者企业未给员工缴纳生育保险的,员工是可以要求企业支付产假工资的。
重要提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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