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失业补助金申领期限延长至2021年6月30日,每人只能申领享受一次。详见正文。
2021南京失业补助金政策实施期限延长了!☞点击查看详情
领取条件:
2020年3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期间,在我市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参保缴费不足1年或参保缴费满1年但因本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经本人申请,最长可申领6个月失业补助金。
领取标准:
1.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发放标准为750元/月;
2.参保缴费不足1年或参保缴费满1年但因本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发放标准为450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