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至2021年6月,参保缴费不满一年的、本人从单位主动辞职或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可以申领失业补助金。
申领条件
2018年1月至2021年6月,符合以下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申领失业补助金:
1、参保缴费不满一年的;
2、本人从单位主动辞职的;
3、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
申领时,应确认自己没有重新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没有营业执照、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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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提供失业登记证明也可申领失业保险金、补助金
坚持特事特办、急事快办,推行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让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政策尽早落地。要优化经办流程,减少证明材料,取消附加条件,让参保失业人员方便快捷得到保障。
参保失业人员可凭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件申领失业保险金、失业补助金,可不提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失业登记证明等材料。
经办机构应通过核验参保信息库中的参保缴费信息,确认申领人员是否符合领取条件对应的失业状态,不得增加其他义务、条件或时限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