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武汉失业保险金能领几个月?领取期限有限制吗?大概可以领取多少钱?随社保网小编来看看。
武汉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说明
1、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法定缴费时间满1年的,失业后发给3个月失业保险金;
2、以后每增加1年缴费时间,增发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3、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注意事项:
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其期限最长为24个月。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不满一年再次失业的,可以继续申领其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四十四条
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法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