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是我国社会保险中的一项保险,它是我国相关部门为因为失业而导致生活来源中断的劳动者提供的一项物质帮助。
上海失业金领取标准2024年最新今年上海失业金的领取标准如下:
1.第1至12个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为2175元/月。
2.第13至24个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为1740元/月。
3.延长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为1510元/月。
2022年调整本市失业保险金支付标准
一、对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按下列标准计发失业保险金:
(一)第1-12个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为2055元/月;
(二)第13-24个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为1644元/月;
(三)延长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为1420元/月。
二、上述失业保险金支付标准自2022年7月1日起执行。本通告有效期至2024年6月30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保局关于调整本市失业保险金支付标准的通告(沪人社规〔2021〕21号)同时废止。
具备下列条件者,可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法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法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法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重新就业的;
(二)应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劳保部门指定的职业介绍服务机构介绍的工作的;
(七)有法律、法规法定的其他情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