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失业金按照最低工资标准基数吗?最新2024年江苏调整最低工资标准,一二类地区分别为2490元、2260元
最新江苏省失业金领取标准是什么
缴费不满10年的,按照失业人员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基数的40%确定;缴费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照失业人员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基数的45%确定;缴费20年以上的,按照失业人员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基数的50%确定。
失业保险金最高不得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最低不得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标准的1.3倍。
近日,江苏省相关部门宣布从2024年1月15日起,将对全省的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
从2024年1月1日起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
一、月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地区2490元;二类地区2260元;三类地区201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地区24元;二类地区22元;三类地区20元。
企业支付给顶岗实学生的实报酬和勤工助学学生的劳动报酬按照小时计酬,并不得低于当地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二、下列项目不作为最低工资的组成部分,用人单位应按法定另行支付:(一)加班加点的工资;(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害毒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三)劳动者按下限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四)法律、法规和国法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这次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可以被看作是对劳动者权利保护的持续重视和关注。
根据这次调整,江苏省将最低工资标准分为三个等级:一类地区为2490元,二类地区为2260元,三类地区为2010元。这一调整首先保了工人们的基本生活权益。
此次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是对当前经济发展态势和物价水平变化的积极回应。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物价水平的上涨,生活成本持续攀升。在这样的背景下,提高最低工资标准显得尤为重要。它不仅有助于保低收入群体的基本生活需求,还能激励劳动者的积极性,促进社会的稳定与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