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失业保险金“一事联办”申领操作流程,具体是怎么领取的?随社保网小编来了解一下。失业保险金标准:1989元/月。
武汉市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实行“一事联办”。失业保险金申领成功,视同已进行失业登记、失业保险金发放至失业人员社保卡金融账户、为失业人员缴纳职工医保费、生育保险费和大额医保费、发放价格临时补贴。
办理条件:1.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无失业保险欠费;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失业前所在单位已办理社保停保;3.持有武汉市二代以上社保卡。
办理方式:
1.湖北相关服务网申领:已在湖北相关服务网完成“注册”→个人登录→进入页面“特色服务”→点击“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信息系统”→选择武汉市及参保所在区、社保网上申报→进入“湖北省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网上办事大厅”→选择失业保险待遇→失业待遇申请→失业保险金申请(个人)→阅读并勾选服务说明,点击“下一步”→如实填写基本信息和失业信息→点击“下一步”→根据实际需要上传《失业视同缴费证明》、《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点击“保存”完成申领手续。
2.手机端申领
(1)手机支付宝办理:登录手机支付宝(需已进行实名认证),搜索“武汉人社”→选择“武汉人社”→业务经办·失业人员新增”,按照相关提示完整、真实、准确填写信息,点击“提交”完成申领手续。
(2)手机微信办理:登录手机微信(需已进行实名认证),点击“发现→小程序→搜索“武汉人社”或“武汉社保”→业务经办·失业人员新增”,按照相关提示完整、真实、准确填写信息,点击“提交”完成申领手续。
申领结果可进入“查询打印·失业待遇信息查询”查询。如申领信息有误,请持本人身份证到失业保险参保关系所在社保经办机构失业保险窗口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信息变更。
3.线下申领
携带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相关待遇“一事联办”申请受理单》到失业保险参保关系所在社保经办机构失业保险窗口办理。
温馨提示:
1.申领成功的次月,失业保险金按月发放至失业人员会保卡金融账户,请到社保卡金融账户所属银行办理账户激活手续(如已激活,无需再办理)。
2.为确保成功代缴职工医保费、生育保险费和大额医保费,参保人应无医保欠费;若有多个医保账户的,请先到参保关系所在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账户合并;申领失业保险金当月请确保医保费正常缴纳,开始领取失业保险金当月请勿申报缴纳职工医保费和大额医保费。
3.按照《社会保险法》法定,如果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重新就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等情形,应及时告知社保经办机构停发失业保险金及相关待遇,否则将依法处理。
经办机构:
江岸社会保险管理处
江汉社会保险管理处
硚口社会保险管理处
汉阳社会保险管理处
武昌社会保险管理处
青山社会保险管理处
洪山社会保险管理处
市人社局东湖分局
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保处
江夏区失业办
东西湖区失业办
新洲区失业办
黄陂区失业办
蔡甸区失业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