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怎么做?一次性申领剩余失业保险金条件及范围是什么?随社保网小编来了解一下。
因在特殊情况想把剩余的失业保险金一次性领取该怎么做呢?
一、一次性申领剩余失业保险金的范围:
实现灵活就业并进行灵活就业登记的下列失业人员,可以一次性申领剩余失业保险金和门诊医疗补助金。
经区县劳保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家庭(零就业家庭、子女未达到法定就业年龄的单亲家庭、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金家庭)中的失业人员;
男年龄在五十岁及以上和女四十岁及以上的失业人员;
领取失业保险金满一年及以上、身患残疾、需供养有重大疾病直系亲属、复员转业兵人和现役兵人配偶的失业人员。
二、申报程序
1、本人申请。符合申领条件的失业人员,本人持身份证、《就、失业证》、灵活就业证明向户籍所在地劳保中心失业保险经办窗口提出申请,填写《失业人员申领就业帮扶资金申请表》。
2、资格确认。劳保中心自接到失业人员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对其申领身份、所从事的灵活就业岗位及灵活就业登记等情况进行初审,对符合的法定的,在《申请表》中出具见意,上报区县失业保险管理部门审批。
3、审核认定。区县失业保险管理部门自接到参保中心上报资料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申领资格进行审核,对符合的法定的,计算补贴额度,出具核准见意。于每月3日、18日前向市失业保险管理部门汇总上报《失业人员领取剩余失业保险金资金需求表》及《失业人员领取剩余失业保险金人员花名册》,申请资金。
以上关于失业金的一次性提取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