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领失业保险金的程序有哪些?随社保网小编来了解一下。
如果员工是因为非本人原因失业,失业之后又短时间找不到工作,这时候可以申请领取失业金。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法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第二十八条“不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条件,骗取失业保险金和其他失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责令退还;情节严重的,由劳保相关部门处骗取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处罚。”
失业保险中也享受了一部分的医疗补助金。
申领失业保险金的程序如下:
一、职工失业后,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告知其应当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在自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的7个工作日内将失业人员名单报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将失业人员档案提交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
二、失业人员应持本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等有关材料,在60日内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领取有关证件。
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应在15日内审核确认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资格和期限,并予以公布。
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未在法定期限内确认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待遇资格和期限的,由劳保相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由有关部门依法给予直接责任人处分。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重新就业的;
(二)应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相关部门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
(七)有法律、法规法定的其他情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