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拖欠工资/不缴社保离职可以申领天津失业金吗?
天津无特殊原因未正常申领失业保险金的,当月失业保险金不再享受。连续3个月未办理的,暂停代缴医疗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
失业金领取怎么样?天津失业保险金应该如何办理领取呢?领取失业金的标准是怎么样的?新社通小编整理了天津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标准2024
按照社会保险法法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按月足额为职工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职工个人不能单独购买失业保险。
对于天津失业保险参保应该如何办理呢?随新社通小编来了解一下。

因公司拖欠工资、不缴社保原因离职,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吗?
因公司拖欠工资、不缴纳社会保险原因离职,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包括下列情形:
1)劳动合同期满或用人单位主体资格消亡终止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客观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解除劳动合同;
3)用人单位因劳动者违纪、违反规章制等原因,或虽无过错但不能胜任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
4)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5)因用人单位欠薪欠保等违法行为导致劳动者主动解除劳动合同;
6)法律、法规、规章法定的其他情形
未正常申领失业保险金影响:
1、失业人员未在法定时间办理按月申领手续的,当月失业保险金不再享受;
2、连续3个月未办理失业保险金按月申领手续的,自第3个月起,暂停代缴医疗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
因特殊情况未正常申领失业保险金的:
失业人员因患病住院治疗或被依法限制人身自由,一个月或连续两个月未能及时办理失业保险金按月申领手续的,可在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内,向街道(乡镇)劳保服务部门提出不超过两次的补发申请,经区人社局审核合格后,予以补发;未在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内提出补发申请的,不予补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