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退休职工基本养老金是根据职工的缴费年限、历年缴费基数、退休时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调整为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退休时的年龄和个人账户滚存额等计算得来的。青岛根据目前青岛退休待遇计发方案来看,退休金的高低主要与职工的缴费年限、历年缴费工资的高低、退休时上年度职工在岗平均工资的高低等因素都有直接关系。最后几年提高缴费基数比不提高缴费基数肯定能多领退休金。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青岛退休金计算公式及方法一览】
1、基础养老金=(退休时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退休时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平均指数)÷2×缴费年限×1%;
2、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
3、过渡性养老金=退休时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实行个人账户前的缴费年限×1.3%×平均指数。
【备注】:1994年10月以后参加工作的是以下三部分待遇,如1994年10月之前参加工作的是前两项待遇。
【最新退休金方案:2023年青岛退休养老金方案细节】
从2023年1月1日起执行。
调整方案
(一)定额调整
每人每月增加32元。
(二)挂钩调整
1.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调整。每人每月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换算的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增加1.8元,缴费年限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
2.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挂钩调整。每人每月以本人2022年12月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加1.15%。
(三)适当倾斜
1.2022年12月31日年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即1943年1月1日至1952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每人每月增加40元;2022年12月31日年满80周岁的(即1942年12月31日前出生),每人每月增加60元。
2.法规范围的艰苦边远地区的调整对象,每人每月增加15元。
3.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参加革命工作享受供给制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参加革命工作享受薪金制的,每人每月增加25元;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符合劳社部发〔2002〕9号法规的原工商业者,每人每月增加10元。同时符合上述两个及以上条件的,按照就高原则,只增加一项。
4.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按上述方案调整后,根据中办发〔2003〕29号和鄂办发〔2003〕53号法规,其基本养老金仍未达到所在市(州)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补齐到平均水平(不含生活困难补助)。
问题一、由于以前工资较低,且缴费刚满15年,所以养老保险费用金额不高。现每月退休工资才几百块,能否继续补缴养老保险,增加退休金金额?还有退休金到底是怎么计算的?
【回复】:不能,您已经办理了退休,退休待遇低的原因是您缴费年限少刚满15年,根据相关法规退休后不允许再补缴养老保险。目前青岛退休金金额计算如下:
1、基础养老金=(退休时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退休时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平均指数)÷2×缴费年限×1%;
2、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
3、过渡性养老金=退休时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实行个人账户前的缴费年限×1.3%×平均指数。
问题二、退休后领取的退休金是如何计算的?与平日缴费基数、年限关系大吗?社会上传着“退休前半年左右提高缴费基数,就能多领退休金”,是真的吗?
【回复】:退休金金额高低主要与职工缴费年限、历年缴费工资高低、退休时上年度职工在岗平均工资的高低等因素都有直接关系,最后几年提高缴费基数比不提高缴费基数肯定能多领退休金。具体计算方法如下:①基础养老金=(退休时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退休时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平均指数)÷2×缴费年限×1%②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③过渡性养老金=退休时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实行个人账户前的缴费年限×1.3%×平均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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