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和医保合并的原因是什么?有何意义?
2019年3月25日,国务院办公厅公布《关于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的意见》。意见提出,通过整合两项保险基金及管理资源,强化基金共济能力,提升管理综合效能,降低管理运行成本,建立适应我国经济发展水平、优化保险管理资源、实现两项保险长期稳定可持续发展的制度体系和运行机制。
人社部相关负责人介绍,改革有利于提升社会保险基金互济能力,更好地增强生育保险保障功能,有利于提高行政和经办服务管理效能,降低运行成本。中国国家医疗保障局副局长陈金甫表示,12个城市的基金共济能力、平衡能力远强于非试点的城市;有利于参保扩面,单位和职工只要参加了职工医保,必然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生育保险的运行管理、服务能力大幅度提升。
生育保险和医保合并的意义
一、生育险覆盖面积进一步扩大。
中国社保学会理事孙洁层指出:原先的生育保险制度覆盖面有限,主要针对城镇企业的已婚女性职工,范围也受制于劳动关系、户籍等问题。而如果将生育保险纳入基本医疗保险之中,则所有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都可享受生育保险的待遇,将会有效扩大生育保险的覆盖面。在合并全面实施后,生育保险同时基本可以实现全面覆盖。这对于一些无法单独缴纳生育险的部分公民,无疑是好消息。
二、整合资源,强化基金共济能力。
在试点期间,育保险基金并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就实行统一征缴。这样做法可以在不增加企业负担的情况下,很好地整合公共资源,合并后的医保生育险基金将有更强的抗压抗险能力。
三、简化企业缴费工作,个人报销更方便快捷。
两者合并,对企业的员工缴费工作而言,将是一件去繁就简的好事。另一方面,我们报销费用时生育险与医疗险纠结不清的情况也将得到改善,二者合一,照常结算报销医保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