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外地就医医保怎么报销
1、按当地医保规定,到异地看病人员应先到参保地的医保经办部门办理异地就医登记备案手续,在异地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由本人先行垫付,就医结束后,凭相关票据到参保地的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报销手续。
2、如果参保地与就医地实现医保联网结算,需到异地的人员按当地医保相关规定办理异地就医手续后,即可到就医地刷医保卡就医,直接结算医疗费用,不需本人垫付医疗费用后报销。
3、参保地与参保人要去的就医地建立了医保代报销协作关系,这样参保人只要按规定在参保地的医保经办部门办理了相关的登记备案手续后,在就医地发生的医疗费用直接委托就医地的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报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实施细则》
第八条参保人员在协议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参保人员确需急诊、抢救的,可以在非协议医疗机构就医;因抢救必须使用的药品可以适当放宽范围。参保人员急诊、抢救的医疗服务具体管理办法由统筹地区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
二、异地就医直接结算适用的人群有哪些
1、长期异地居住的人员:外地居住生活,社保不在该居住城市缴纳且符合参保地规定的人员。
2、异地转诊人员:当地医疗条件不够好,需要转诊到异地就医且当地医院开具了转诊证明的患者。
3、异地安置退休人员:退休后定居异地,且户籍迁入定居地的人员。
4、派驻外地工作人员:异地居住生活,且符合参保地规定的人员。
三、异地就医医保报销流程是怎样的
医保报销在各地都有点小区别,但大的方面是差不多的。无非是登记备案、持卡就医、出院结算这三个步骤。具体如下:
1、异地安置人员报销手续
登记备案:凭安置地公安机关办理的有效居住证明(居住证、户口本或身份证)和社会保障卡,在参保关系所在的医保经办机构备案。
持卡就医:跨省异地就医持社会保障卡、省内异地就医人员应持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户口簿和监护人身份证)办理入院登记。
出院结算:出院时,参保人员只需缴纳住院个人自付费用,医保结算部分由医保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
2、异地转诊人员报销手续
登记备案:根据您所在地的转诊转治规定办理转诊手续,选择异地转诊医疗机构,凭《转诊转院确定表》和社会保障卡,在参保关系所在的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备案。
持卡就医和出院结算同上。
3、异地急诊人员报销手续
登记备案:急诊入院三个工作日内,向参保关系所在医保经办机构,提交收治医院出具的病情介绍资料,包括门(急)诊病历、入院证明等材料,办理备案登记。
持卡就医和出院结算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