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职工医保优化医保经办服务,保参保人病有所医。宜宾职工医保报销比例是多少?缴费基数是多少?随社保网小编来看。
宜宾职工医保报销比例是多少?
一、普通门诊待遇
1、起付标准
按自然年度设1次起付线,在职职工起付线200元,退休人员起付线150元。
2、报销比例
①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在职职工60%,退休人员70%;
②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在职职工50%,退休人员60%。
3、最高支付限额
在职职工门诊统筹基金年度支付限额1200元,退休人员1600元。
二、门诊特殊病待遇
1、第一类门诊特殊疾病
①病种分类
系统性硬化病(硬皮病)、心脏瓣膜病、原发性高血压(伴有靶器官损害或临床相关病变)、糖尿病(伴有并发症)、脑血管意外后遗症、癫痫、肺结核病、类风湿关节炎、帕金森综合症、重症肌无力、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冠状动脉狭窄)、慢性肾功能衰竭(非透析期)、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慢性肺源性心脏病、甲状腺功能亢进或减退、银屑病。
②报销比例:75%;
③最高支付限额:3000元/年。
2、第二类门诊特殊疾病
①病种分类
肝硬化(失代偿期)、强直性脊柱炎、再生障碍性贫血、克罗恩病、多发性肌炎和皮肌炎、成人先天性心脏病(限肺动脉高压)、慢性骨髓炎、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支架置入或搭桥术后)、肌萎缩性侧索硬化症、艾滋病(含艾滋病病人门诊相关检查及治疗、艾滋病感染者相关检查)、精神类疾病(包括精神分裂症、分裂情感障碍、偏执型精神障碍、双相情感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脑血管狭窄(包括颈总动脉、颈内动脉、大脑中动脉、椎动脉、基底动脉)、脑血管狭窄(安装支架后)、阿尔茨海默病。
②报销比例:75%;
③最高支付限额:6000元/年。
3、第三类门诊特殊疾病
①病种分类
血友病、地中海贫血病、慢性肾功能衰竭、器官或骨髓移植、系统性红斑狼疮、恶性肿瘤(原位癌除外)、耐多药肺结核病、肝豆状核变性病。
②报销比例:75%;
注:
a、第一类、第二类病种报销限额为所认定病种中待遇最高的一个病种限额,每增加一个病种,报销限额增加100元。第三类门诊特殊疾病报销限额单独计算。
b、一个自然年度内,门诊特殊疾病医疗报销费用与住院医疗报销费用合并计算,合并后的支付总额不超过本年度封顶线。
三、住院待遇
1、起付标准
①一级和未定级医疗机构:在职职工200元,退休人员150元;
②二级医疗机构:在职职工400元,退休人员300元;
③三级医疗机构:在职职工600元,退休人员500元。
注:
a、市内由下级医疗机构转上级医疗机构的,起付标准实行补差;
B、由上级医疗机构转下级医疗机构的,一次性按上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执行。
2、报销比例
①一级和未定级医疗机构:在职职工85%,退休人员90%;
②二级医疗机构:在职职工83%,退休人员88%;
③三级医疗机构:在职职工80%,退休人员85%。
3、最高支付限额:3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