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南宁居民医保门诊特殊慢性病待遇
起付标准
门诊特殊慢性病病种共38种,多数病种的起付标准为20元/人/月。其中,高血压(非高危组)、严重精神障碍,不设起付标准;高血压(高危组)、糖尿病、甲状腺功能亢进症,起付标准为10元/人/月。
最高限额
实行限额支付,按病种进行限额。
报销比例
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特殊病种报销比例85%,其他病种报销比例80%。
二级定点医疗机构,特殊病种报销比例75%,其他病种报销比例65%。
市三级定点医疗机构,特殊病种报销比例70%,其他病种报销比例50%。
自治区三级定点医疗机构,特殊病种报销比例65%,其他病种报销比例50%。
注:特殊病种是指慢性肾功能不全的肾透析、恶性肿瘤门诊治疗、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等3个病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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