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居民医疗保险是以没有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城镇未成年人和没有工作的居民为主要参保对象的医疗保险制,为参保人提供了相应的医保保护,完善了安徽省的医保制。
安徽居民医保报销比例2023是多少?
一、门诊
1、普通门诊
在参保县(市、区)域内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发生的普通门诊医药费用报销比例为55%。
同时以户或人为单位,设定年度起付线和报销限额。可将普通门诊报销向县(市、区)域内二级医疗机构延伸。
2、常见慢性病门诊
省内医疗机构发生的常见慢性病门诊医药费用报销比例为60%。
同时按病种设定年度起付线和报销限额。
3、特殊慢性病门诊。
省内医疗机构发生的特殊慢性病门诊医药费用按当次就诊医疗机构普通住院法规报销,年度内按就诊最高类别医疗机构计算1次起付线。
4、其他门诊。
各市可根据基金承受能力,建立大额医药费用门诊和罕见疾病门诊报销制。
二、住院。
(一)普通住院
1、起付标准
①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200元;
②二级和县级医疗机构:500元;
③三级(市属)医疗机构:700元;
④三级(省属)医疗机构:1000元。
2、报销比例
①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85%;
②二级和县级医疗机构:80%;
③三级(市属)医疗机构:75%;
④三级(省属)医疗机构:70%。
各市可根据基金承受能力设定一级及以下、二级和县级医疗机构分段报销法规。对于上年度次均费用达到或接近上一级别医疗机构的,可执行上一级别医疗机构报销法规。
3、封顶线
一个保险年度内,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报销额度实行累计封顶(含分娩住院、意外伤害住院、特殊慢性病门诊及按病种付费等),封顶线20—30万元,具体由各市根据基金承受能力等因素确定。
注:
对普通住院发生的符合的法定的医药费用实行保底报销,即参保人员住院报销金额低于保底报销金额的,按普通住院保底报销金额予以报销。报销比例省内医疗机构45%。
(二)分娩住院。
分娩(含剖宫产)住院定额补助800—1200元,具体由各市根据基金承受能力等因素确定。有并发症或合并症住院的按普通住院法规执行,但不再享受定额补助。
(三)意外伤害住院。
由各市根据实际情况和基金承受能力制定报销法规,需事前报省医保局备案。
三、大病保险。
一个保险年度内,参保人员负担的符合的法规医药费用累计超过大病保险起付线的部分,大病保险基金分费用段按比例报销。
1、起付线
一个保险年度计1次起付线,大病保险起付线为1—2万元,具体由各市根据基金承受能力等因素确定。
2、报销比例
①大病保险起付线—5万元:60%;
②5—10万元:65%;
③10—20万元:75%;
④20万元以上:80%。
3、封顶线
省内医疗机构大病保险封顶线20—30万元,省外医疗机构大病保险封顶线15—20万元,具体由各市根据基金承受能力等因素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