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北京医保存折要去哪里办理
需要由单位来办理。首次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其参保单位应该于首次参保三个月后,在指定时间到指定银行为职工领取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存折。参保单位经办人应持本单位出具的介绍信(写明“办理领取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存折”、经办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单位名称及统一信用代码号并加盖单位公章);单位营业执照原件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到指定银行为职工办理医保存折领取手续。
二、个人医保怎么交
1、下岗失业人员
首先是要准备好相关材料。办理者要带上自己的身份证,户口册,失业证(下岗证)到市劳保局即可办理。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办理人原来在国有企业工作,还应该带上劳动合同解除的相关证明。以前办理过医保卡的,也要一起带上。除此之外,办理者还可以带上述材料到所住居民区居委会进行办理。
2、外来务工人员
如果是外来务工人员需要带上自己的身份证和就业证。如果以前已经办理过医保卡的,要一并带上到社保局进行办理。
3、在校学生
如果是学生只要带上自己的户口册和身份证到市社保局办理即可。
4、退休职工
如果医疗保险是由单位集中办理,那么在退休以后仍然有效,投保者只需每个月到市社保局缴纳保险金即可。
三、城镇居民医保报销流程
1、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报销所需材料:
(1)申报结算资料。
住院结帐发票并盖章;医疗保险卡;住院费用明细清单并盖章;使用目录以外药品及特殊诊疗项目的志愿书复印件并盖章;出院记录并盖章;手续完备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转诊单”。
(2)结算。
如果参保人是异地住院手续齐全,5个工作日后可以凭收单凭据、本人身份证直接到社保中心结算报销。需要注意的是每月28日至月底暂停报销,次月1日起恢复报销。
2、参保患者出院后,需在每月1日前将住院费用收据、病历首页复印件(需医院医保科盖章)、出院小结、出院证、住院医疗费用明细(一日清单)、医保现金交款单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交到社区,进行相关登记。并在每月5日前,各个社区将相关材料及表册上报区医疗保险办事处;每月的5日到10日,区医疗保险办事处审核相关票据,核算报销金额;之后每月的12日—15日,区医疗保险办事处上报市医保中心审批;次月上旬,区医保办事处支付报销费用。参保患者持本人身份证到区医保办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