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材料
参保城乡居民所患疾病经门诊主诊医师诊断符合住院病种目录规定,确需住院治疗的,需持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户口簿或者社保卡)和住院证,到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办进行审核登记,再办理住院挂账登记手续。参保城乡居民预交一定比例押金后住院治疗,出院时由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结算,属个人负担部分,根据预交押金情况,多退少补。
二、贫困人口医保报销材料
西安贫困人口在市域内各级各类定点医疗机构出院结算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一站式服务、一窗口办理、一单制结算,出院结算时贫困患者只需支付个人自负费用即可出院
(1)申请对象
1、西安市城乡特困供养人员(社会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2、贫困重度残疾人
3、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4、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不含2014年、2015年已脱贫户),
(2)报销规则
1、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一级医疗机构(含乡镇卫生院)住院报销,按现行城乡居民医保倾斜政策和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