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城乡居民大病医保报销可以代办吗?
这是可以的。如委托他人代办的,除需提供本人的报销材料外,还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与委托人的关系证明(户口薄、出生证明或相关部门出具的其他关系证明)。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报销材料(除大学生):
居保人员(不含大学生)申请报销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未领取身份证的,提供其他有效身份证件)、社保卡或医保卡;
(2)符合本市医疗保险法定的医疗费用收据或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结算单;
(3)门急诊病历、出院小结、费用明细清单等有关资料;
(4)年度首次申请时需提供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社区家庭医生建立签约服务关系的协议书;
(5)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与委托人的关系证明(户口薄、出生证明或相关部门出具的其他关系证明);
(6)参保居民本人银行卡;
(7)商业保险机构法定的其他材料。
大学生申请报销材料:
大学生在本市因大病进行住院治疗的,出院后凭相关材料到选定的商业保险机构进行大病报销,大学生在本市因大病进行门诊治疗的,先按法定向院校申请普通门诊报销,再凭相关材料到选定的商业保险机构进行大病报销。
大学生申请报销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未领取身份证的,提供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学生证;
(2)医保住院结算凭证(复印件井加盖所在院校印章);
(3)符合本市医疗保险法定的医疗费用收据或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结算单;
(4)门急诊病历、出院小结、费用明细清单等有关资料;
(5)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与委托人的关系证明(户口薄、出生证明或相关部门出具的其他关系证明);
(6)参保居民本人银行卡;
(7)商业保险机构法定的其他材料。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资金从城乡居民医保基金中划出一定比例或额度进行筹集,筹资标准定为当年城乡居民医保基金筹资总额的2%左右,采取分期划拨方式。每年的实际筹资金额,由市医保部门会同市财相关部门等部门根据本市经济发展水平、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基金筹资情况、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水平、大病保险补偿标准及大病保险资金运行等情况测算确定,报市相关部门批准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