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港澳台居民医保缴费标准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学生和未成年人)每人每年缴费280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每人每年缴费440元。
居住在珠海市并持有港澳居民居住证,且已参加珠海市基本医疗保险的澳门居民中10岁或以下的小童、中小学学生、年龄在65岁或以上的居民、残疾人士可领取缴费津贴。
可通过三种方法申请缴费津贴:
1.亲自提交申请:到卫生医疗补贴计划辅助中心、市署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服务大楼、离岛综合服务中心的柜台递交所需资料;
2.以附收件回执的挂号邮件方式提交申请
3.以电子服务方式提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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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1年起,每年9月1日至12月31日为居民医保集中参保期,由市社保中心统一扣缴学生和未成年人、城乡居民次年基本医疗保险费。集中参保的,医疗保险待遇享受期为次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非集中参保的,医疗保险待遇享受期为参保缴费次月1日至当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