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缴费时间及待遇享受时间
2022年我市城乡居民参保个人集中缴费时间为2022年9月至2022年12月20日,医保待遇享受期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2023年1月1日起,新生儿出生90天内由监护人使用新生儿本人真实姓名和身份证明在医保经办部门办理参保登记,缴纳出生当年医保费,待遇享受期为出生之日至当年12月31日;出生当年未在90天内缴纳出生当年医保费,当年内可按照其他特殊人员缴费途径、个人缴费标准完成缴费参保,待遇享受期为出生当年缴费的次月至12月31日。
2022年秋季入学的新生及未缴纳上一学年大学生医保的在校生,在校缴纳2022年城乡居民医保费用后,待遇享受期自2022年9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未在集中缴费期参保缴费、待遇享受期开始后需要参保且允许参保的特殊人员,按要求的个人缴费标准完成参保缴费的,待遇享受期从完成缴费后的次月算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