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公积金缴存!淮北市调整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新消息现在住房公积金缴存上限是多少?今年上调多少?
淮北市公布了关于调整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通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缴存基数确定
根据住房公积金相关法规第十六条和《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标准》的法定,缴存基数的核定必须真实、符合的法规。缴存基数应为2023年度(自然年度)职工本人月平均工资,且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缴存基数,最高不得超过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
二、月缴存额计算
各缴存单位应根据市有关部门确定的列入工资总额的统计口径,认真、准确计算单位职工2023年度月平均工资、纳入缴存基数计算之列的有关津补贴和奖金等。机事业单位必须按照市委组织部、市相关部门等部门文书法定以及淮北市住房公积金等部门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补充通告要求,符合的法规确定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
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计算方法:四舍五入到元)+(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计算方法:四舍五入到元)。
三、缴存比例
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应保持一致,下限均不得低于5%,上限均不得超过12%。
四、基数调整
安徽省相关部门公布的2023年度淮北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101697元。据此,2024年度淮北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应调整为25424元(单位和个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各为3051元,合计不得超过6102元);缴存基数下限应调整为1930元(单位和个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各为97元,合计不得低于194元)。
五、时间要求及其他
各缴存单位在调整基数前必须足额汇缴至2024年6月份,从7月份开始执行新基数,要认真核定职工缴存基数,在申报职工缴存工资基数及月缴存额之前应以适当的方式告知职工本人,接受职工监督。各缴存单位应对职工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信息进行核实,如有错误及时修改。全市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时间为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各单位可通过安徽相关服务网淮北分厅自行按流程进行网上申报,逾期原则上不予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