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条件
(一)借款人在申请贷款之日前逐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达6个月以上(含6个月)。
(二)借款人及其配偶均无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三)具有中心认可的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及偿还商业银行购房贷款等用于自住住房消费的证明。
(四)借款人须有稳定的收入和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月还款额不得超过其所提供家庭收入的60%;家庭收入可采用增加辅助还款人的方式补充。
(五)能够提供中心认可的贷款担保。
(六)借款人信誉相对良好。
贷款材料
借款人有下列住房消费行为,并按要求能报备相关资料,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
(一)购买商品房
报备资料: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复印件、网签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首付款收据原件。
(二)购买经济适用房
经济适用房包括:所建经济适用房、单位集资建房、集资合作建房、公有住房或公有住房补差。
报备资料:大《房屋所有权证》或《所建工程的基建计划》复印件、《国有土地使用证》复印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购房合同原件,首付款收据原件。
(三)购买拆迁安置房
报备资料:拆迁许可证或房屋征收的复印件、拆迁安置协议原件或房屋征收补偿的协议书原件。
(四)购买二手房
报备资料:《太原市存量房买卖合同》原件、《不动产权证书》原件、《房产交易申报单》原件。
(五)偿还商业银行贷款
报备资料:购房合同原件、商业贷款《借款合同》原件、最近三个月偿还商业贷款凭证原件、商业银行出具的贷款余额证明原件、与提供商业贷款的商业银行签署的《商转公贷款还款协议》原件。
(六)部分偿还商业银行贷款
报备资料:购房合同原件、商业贷款《借款合同》原件、最近三个月偿还商业贷款凭证原件、商业银行出具的贷款余额证明原件、与提供商业贷款的商业银行签署的《商转公贷款还款协议》原件。
(七)组合贷款
报备资料: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复印件、网签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首付款收据原件。
贷款额度与利率
贷款额度
一、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调整为不超过根据《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通告》(并公积金〔2017)15号)计算的缴存职工最高贷款额度的0.8倍。
二、购买第二套改善型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调整为不低于购房总价的40%。
三、购买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含商转公贷款)的,若因购买该套住房有过提取公积金记录的,在其根据本通告核定的最高可贷额度中扣除相应的提取金额。
(单缴存职工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50万元,双缴存职工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80万元)
贷款利率
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利率是5年以下(含)2.6%,5年以上3.1%。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利率不变。
央行自今年10月1日起,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15个百分点,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利率分别调整为2.6%和3.1%。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保持不变,即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利率分别不低于3.025%和3.575%。
贷款还贷
贷款偿还
目前住房公积金贷款采用等额本金的还款方式,贷款利息随本金逐月递减,月还款额逐月递减。
借款人正常偿还贷款一年后,方可提前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款需到承贷分理处申请办理,免收违规金和手续费,暂无额度限制。
贷款流程
办理公积金贷款之前,最好先查询一下自己的公积金账户余额
个人住房贷款公积金贷款办理流程
1、借款人到贷款服务中心银行窗口提交个人申请资料,由银行进行受理、查询,查询通过后,提交中心查询。
2、中心进行查询和审批,同意贷款的,担保公司对其进行查询,办理担保手续,缴纳担保费。
3、借款人返回银行窗口签订借款合同,到公证窗口办理公证手续,缴纳公证费。
4、借款人离开贷款中心,等待银行通告领取借款合同、放款凭证并按合同约定开始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