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公积金委托还贷每月几号扣款
每月15号为委托还贷划款日,划款日若为周六日或法定节假日将会顺延
住房公积金委托还贷申请业务当月受理、次月起扣划,因此受理当月仍需申请人自行还款;
申请条件:
1.申请人在中心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且住房公积金账户状态正常未被限制使用;
2.所申请委托还贷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已还贷满1个月(含)以上且无逾期还款余额;
3.申请时与上一次还贷提取(含提前部分还款)时间间隔满1个月(含)以上。
申报材料:
1.缴存职工有效身份证件(包括大陆居民身份证;台湾同胞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同胞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外国人提供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护照;)
2.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离婚证和相关部门备案的离婚协议书、法院判决书)
3.贷款合同约定的还款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