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服务指南
一、申请条件
1.主借款人本人办理;
2.贷款还款满一年,且非最后一期还款。
二、办理材料
1.主借款人身份证信息授权码、身份证电子信息、实体身份证均可(港澳台同胞提供相应证件材料);
(身份证信息授权码和身份证电子信息通过“爱山东”APP、“爱山东·爱淄博”APP等出示)
2.还款银行存折或卡。
温馨提示:
1.请登陆淄博住房公积金网上服务或到住房公积金受托银行办理。
2.到住房公积金受托银行办理的须携带实体身份证。
3.贷款扣款日、冲还贷日无法办理本项业务。贷款扣款日:每月20日(节假日顺延)、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冲还贷日:每月15日(节假日顺延)。
4.请确保在办理此项业务前还款卡账户资金充足。因资金不足扣款不成功的,该项业务将取消。存足资金后,需重新办理。
5.通过网上服务办理的借款人,资金扣划不成功而还款卡确认已经扣款的请及时拨打电话联系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分中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