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是怎么办理?偿还方式有哪些?要注意哪些?随社保网小编来了解一下。
所谓住房公积金是企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备金。由于每一个地区都有各自的住房公积金相关法规,因此每个地区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都有所差异。
1.贷款对象
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对象为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在本中心和其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无贷款记录或仅有一次贷款记录,且贷款已还清。{夫妻合并计算贷款次数(含婚前、婚后、离异)

公积金贷款偿还是怎么办理?
1.借款人应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方式偿还贷款本息。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期限为1年的,实行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利随本清。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采用等额本息还款方式按月分期归还贷款本息。
2.借款人自银行发放贷款之日起进入还款期,借款人按约定日期作为每月还款日,每月还款由管理中心发起受托银行代扣。借款人首次或最后一次还款时应按照资金实际占用天数计算当期利息。
3.借款人可以申请采用以下两种方式进行提前还款:提前部分大额还款(每年二次),还款日期不得为管理中心法定的扣款日;提前一次性偿还全部本息,按照资金实际占用天数计算当期利息,并在归还完当期利息后再结清剩余贷款金额。
4.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在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间,可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按月对冲还贷业务,每月使用住房公积金账户内余额直接冲抵住房公积金月还贷额。
贷款条件
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借款申请人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6个月(含6个月)以上,申请贷款前6个月连续逐月、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借款申请人离异时间满一年(离婚证、调解书或判决书生效之日起一年);信用良好,收入稳定,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借款申请人有符合的法规购买(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合同、协议以及有关部门批准的证明文书;未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具有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同意管理中心法定的贷款偿还方式;法律、法规和规章法定的其他条件。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法规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法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法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