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公积金贷款符合要求是什么?第三套可以办理公积金贷款吗?其公积金贷款条件是什么?随社保网小编来看看。
缴存公积金的好处,就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了,但是申请有一定的条件的。公积金贷款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享受的贷款,我国法定,凡是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均可按公积金贷款的相关法定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由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职工以其所在单位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发放的房屋抵押贷款。
按照我国和我市相关法规法定,公积金贷款支持缴存职工合理住房需求,不受理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和“三无”人员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1.新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认房”方面,缴存职工家庭在中心城区新购住房时,只认中心城区的住房套数;缴存职工家庭在中心城区以外区县新购住房时,认定全市范围内的住房套数;“认贷”方面,只将住房公积个人住房贷款记录纳入核查范围。
2.置换贷款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缴存职工家庭除该套住房及购买该套住房使用的商业性住房贷款外,缴存职工家庭无住房贷款记录且在本市范围内无住房。
3.“三无人员”的认定。
指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有户籍”特指购房人户籍登记在重庆市;“有企业”特指购房人新购住房时依法在重庆投资、设立企业(含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已满1年,企业持续开展经营活动,且有相关纳税或社保缴费等记录的(通过二级市场购买上市公司股票的除外);“有工作”特指在重庆就业,1年内在重庆市参加社会保险且缴费12个月以上的(含个体工商户及其就业人员、跨年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12个月及以上的人员)。
4.多子女家庭认定。多子女缴存职工家庭是指有两个及以上子女的职工家庭。
5.川渝住房公积金“互认互贷”。四川缴存职工在我市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享受同城待遇。
6.灵活就业人员贷款。选择我市法定的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使用产品,按照协议约定按时足额缴存并获得贷款资格,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法规相关法定的,购买家庭首套及第二套自住住房可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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