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成都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是多少
上限
依据《成都市统计局关于2021年全市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通告》,调整后的缴存基数上限不超过成都市统计局公布的2021年我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三倍,即27790元。
下限
依据《成都市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告》(成府发〔2022〕11号)第三条中各区(市)县辖区内具体适用的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的缴存基数下限为以下标准:
四川天府新区、成都东部新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为2100元;
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为1970元。
成都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如何确定?
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下限为5%,上限为12%。单位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在5%~12%之间(取整数)自主确定单位和职工缴存比例。
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经本单位职代会或工会讨论通过(未建立职代会或工会的,经全体职工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可申请低于法规比例(按1%~4%)缴存住房公积金,经公积金中心审批通过后执行;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
单位在5%~12%范围内,经本单位职代会或工会讨论通过(未建立职代会或工会的,经全体职工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可按差异化比例缴存;职工个人可在不低于单位缴存比例,并在法规上限范围内选择个人缴存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