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公积金提取支付购房首付需要什么材料?
提取材料
职工申请购买商品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当提供以下材料(均为原件):
1、购房职工身份证(共有产权人身份证需一并提供);
2、《购买认购书》、定金收据及转账凭证;
3、《承诺书》;
4、配偶身份证、结婚证(配偶为共同买受人或共同申请人才需提供)。
提取条件
1、在惠州市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含预售房和现房)。
2、所购商品房的房地产企业、购房职工(含共有产权人)及配偶共同签署《购房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
惠州提取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额度是多少?
提取额度:
1、购房职工(含共有产权人)及配偶累计公积金提取总额不超过《购房认购书》约定的首付款;
2、如购房合同存在其他非直系血亲的共有产权人,有划分产权比例的,按约定比例提取;
3、没划分产权比例的,按人数比例均分。
惠州购买现售商品房提取公积金支付首付办理程序
1、购房职工支付购房定金并与房地产企业签订《购房认购书》及《承诺书》。
2、购房职工携带相关材料到公积金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首付款。
3、住房公积金中心对购房职工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提取条件的,将职工相关资料录入公积金业务系统,并出具业务受理回执,作为职工支付能力凭证并冻结该笔资金。
4、房地产企业在收到公积金中心出具的公积金业务受理回执单后,应在60个自然日内与购房职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办理好《不动产权证书》。
5、房地产企业将《商品房买卖合同》及《不动产权证书》送达公积金中心备案,公积金中心将购房职工申请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入房地产企业在《承诺书》中约定的收款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