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购买共有产权住房提取公积金需要什么材料?
购买共有产权住房提取公积金申请材料:
1、身份证明材料原件:
(1)本人办理的提供身份证件;
(2)委托办理的:
①受托人是委托人配偶或直系血亲需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件,户口簿或结婚证、相关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等可以证明委托人和受托人关系材料,委托人出具的委托书;
②受托人非委托人配偶或直系血亲的需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件,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
2、提取原因证明材料原件:
(1)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前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款的,提取人与产权人的关系证明;
(2)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款的,提供共有产权住房预(出)售合同、不低于购房总价款20%的购房发票、提取人与产权人的关系证明;
(3)已取得共有产权住房产权证的,提供共有产权住房不动产权证(含原房地产权证)(发证之日五年内有效)、共有产权住房预(出)售合同、购房全额发票、提取人与产权人的关系证明。
3、本人名下的中资银行借记卡。(建议携带银行一类账户借记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