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住公租房可以提取公积金吗?具体的提取条件是什么?
租赁公共租赁住房的,职工家庭获得公共租赁住房配租资格的并且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可以提取公积金。那就收藏好了。
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手续有哪些?缴存的基数比例是多少?缴存后有什么作用的?
公积金缴存可是一个十分重要的内容,哈尔滨公积金缴存过程中有着一些十分重要的信息需要注意,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租赁公共租赁住房的,职工家庭获得公共租赁住房配租资格的属于公积金提取范围内。
(一)提取条件
1.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
2.租赁公共租赁住房的,职工家庭获得公共租赁住房配租资格的。
(二)提取对象
租赁公共租赁住房的,为职工本人和公共租赁住房共同申请人。
(三)提取要件
1.《提取住房公积金个人授权承诺书》;
2.身份证明;
3.关联卡;
4.租赁公共租赁住房提取还需要的材料:
A.申请人身份证明;
B.联机备案租赁合同、租金缴纳凭证。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6:30周六上午:8:30-11:30
办理窗口地点:
哈尔滨市尚志市一曼路69号
哈尔滨市道外区景阳街132号
哈尔滨市五常市亚臣路298号
哈尔滨市依兰县通乡路95号
哈尔滨市双城区花园大街路100号
哈尔滨市宾县迎宾尚城A区1栋西数路3门号
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平路66-2号
哈尔滨市呼兰区利民开发区年景路盛世华庭路3号商服号
哈尔滨市通河县通江大街66号
哈尔滨市松北区松北大道路11号
哈尔滨市延寿县西同庆街76号
哈尔滨市平房区双拥路11号
哈尔滨市松北区世纪大道路1号
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平路66-2号
哈尔滨市道里区民安街10号
哈尔滨市阿城区金京赛丽斯小区15号楼路1、2、3门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