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养老金对于每位退休人员来说都是至关重要的,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而社保相关福利也不断的提升,养老金在这几年也一直是处于上升状态。那么,2021年新一轮养老金上调窗口再度开启,退休人员养老金即将迎来17连涨,进一步提高养老金水平的需求。实现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待遇同步调整。
在每年1月份至3月份左右人社部、财政部共同印发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接着各省市再进行公布养老金上调的通知,在养老金上调通知没出来前,大家可以查看(江苏省关于2020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上调最新消息)作为参考。
苏人社发〔2020〕73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监狱管理局、省农垦集团公司: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20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2号)精神,经省政府同意并报两部批准,现就2020年全省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整对象和时间
参加我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并在2019年12月31日前办理了退休、退职或领取定期生活费手续的人员,从2020年1月1日起调整基本养老金。
二、调整办法
(一)普遍调整
1.退休、退职或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4元。
2.退休、退职或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缴费年限,下同)15年及15年以下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不满1年按1年计算,下同),每月增加2元;本人缴费年限15年以上至25年以下(含25年)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3元;本人缴费年限25年以上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5元。按缴费年限月增加额不足30元的,按30元增加。
3.退休、退职或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按本次调整前本人基本养老金的1.4%增加。计算额见分进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