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2022年建立个人账户家庭共享机制,医保个人账户如何使用?
关于医保个人账户的使用范围:
第一部分,关于原有个人账户使用范围包括四个方面:
一是、门诊、急诊医疗费用;
二是、定点零售药店购药费用;
三是、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下的医疗费用;
四是、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按比例应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
第二部分、关于扩大四项个人账户适用范围:
一是、用于支付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产生的“三个目录”外的门诊医疗费和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医疗器械、医用耗材、辅助器具等费用。
二是、支付参保人员在区内外定点医疗机构使用除我国免疫规划、我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外的预防接种疫苗费用。
三是、用于支付在定点医疗机构产生的体检费用。
四是、用于支付参保人员本人购买商业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产品费用(经保险监管部门审批或备案的产品),但不包含带有投资理财性质、保险期内返还条款的产品。
第三部分,2022年建立个人账户家庭共享机制,参保人员个人账户用于支付本人和本人配偶、父母、子女等已绑定家庭共享关系的近亲属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其中需要注意的是,近亲属也必须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还可以支付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的费用。
共享支付后本人余额须高于3000元以上。个人账户可用于共享人员缴纳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长期护理保险的保险费。
第四部分,确定了关于个人账户基金违法违规使用的六种情形:
一是、将本人的医保凭证(个人账户,下同)交由他人冒名使用。
二是、利用个人账户基金购买营养保健品、化妆品、生活用品等非医疗物品,以及用于公共卫生费用、体育健身或养生保健等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的消费。
三是、将个人账户基金兑换现金或变相提取现金。
四是、使用个人账户基金转卖药品、医用耗材非法牟利。
五是、勾结定点医药机构利用医保凭证非法获利。
六是、法律法规法定的其他违法违规使用个人账户基金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