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医疗救助待遇如何申请?社保网小编整理如下:
医保部门已与各相关认定部门开展数据互通共享工作,各部门推送救助人员信息由医保部门直接登记,救助对象可以直接享受医疗救助待遇;个人零星申请审批可向各相关部门、街道办事处负责人提出申请。
医疗救助对象手工(零星)报销
办理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六楼社保就业医保服务大厅医保综合窗口B29-42
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特别提醒:各地区办理点不一样,可拨打医保局电话0512-12393转人工咨询
办理材料:
1、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的结算单、定点医疗机构处方底方或定点药店购药发票
2、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拓展资料:补缴医保、生育保险
携相关材料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补缴手续:
(1)单位申报补缴医疗保险费
须提供补缴对应年度职工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依据及工资发放的原始财务凭证等相关原始材料(包括劳动合同、《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就业登记证、劳动手册)》等),并填写《苏州市参保职工医疗保险补缴业务申报表》。
(2)经市区劳保监察机构执法检查后补缴医疗保险费
须提供经劳保监察机构盖章、监察员签字的《限期改正指令书》及《未按法定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人员花名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