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2024年5月18日起)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首套利率是多少?随社保网小编来了解一下。
厦门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2024年5月18日起起)

按照中国人行有关法定,厦门市同步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具体如下:
自2024年5月18日起,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35%和2.85%,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775%和3.325%。
2024年5月18日(含)以后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按调整后的贷款利率执行;5月18日以前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仍执行原贷款利率,自2025年1月1日起按调整后的贷款利率执行。
以缴存人购买首套房贷款144万元、贷款期限为30年(等额本息)为例计算,调整前每月应还本息为6149.04元,总利息支出77.37万元;调整后每月应还本息为5955.23元,总利息支出70.39万元。总利息支出节省了6.98万元,缴存人每月应还款减少193.81元。
厦门公布了一系列利好新规
购房者和租房者均受益
有哪些变化?
1
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多子女家庭,在我市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限额内,其可贷额度可在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公式测算金额的基础上增加20万元。
2
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异地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家庭,在我市购买自住住房,可向我市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3
阶段性启动商业性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新规执行至2025年12月31日。
4
职工购买二手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取消“同一套住房一年内只能一个家庭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款”的条件限制。
5
我市无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租住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提取额由每月不超过1200元提高到每月不超过18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