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公积金贷款额度:
一、贷款最高额度不得超过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确定的最高额度:
1.职工购买首套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为60万元。
2.职工购买二套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1)夫妻双方均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及家庭直系亲属合力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
(2)仅一方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为40万元。
备注:夫妻双方均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是指至贷款申请之日,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均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年以上,夫妻双方本人均连续正常缴存6个月以上。
3.根据淄博市若干方法,我市新引进培养的高层次人才,在我市首次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享受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2倍的贷款额度。
4.根据相关法规,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装配式住宅最高贷款额度可以上浮20%。
二、贷款最高额度必须在职工所购自住住房价值的相关法规比例以内:
1.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在所购自住住房价值的70%以内;
2.购买第二套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在所购自住住房价值的60%以内。
三、首付款金额加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所购住房价值
四、房屋产权共有的情况下,贷款额度的确定:
1.夫妻共有的,且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夫妻双方均可作为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的借款人,以所购住房价值计算贷款额度。
2.非夫妻共有的:
(1)买受人与借款人必须一致。以买受人所占房屋产权份额来计算贷款额度。
(2)对所占房屋产权份额没有确切的,按照有关物权的法律相关法规,视为按份共有。
(3)按份共有人对享有份额没有确切约定的,视为等额共有。
合力贷款购房,共有人均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均为共同借款人的,以所购住房价值计算贷款额度。